“活着——”
说到一半,罗齐姆好像想到什么,停顿片刻后。用一种缅怀的语气叹息道:
“唔,唉,在以前的母星的时候,那时候我还是个学徒,那生活又郁闷又绝望,似乎我未来的一生都只能和锅碗瓢盆为伴,死了就往无名者之墓一扔,一辈子就这么得了.有一次我溜出去,到了附近的镇子,看到了一个滑稽的喜剧,是那种粗陋的乡土演出,不过它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。”
“哦?是什么?”
“具体太久了,我有些记不清,你知道的,我的记性一直不太好,我大概只记得,是两个流浪汉,一直在等一个永远不回来的人什么.”
说着,罗齐姆从椅子上跳起来,活灵活现的表演起来——
他应该到这儿啦
说完这句,罗齐姆又跳到左边。
他并没说定他准来
万—他不来呢?
索什扬噗嗤一声笑了,拿起杯子与罗齐姆的杯子碰了碰。
是在今天晚上等他?
你说话真是不留情
顿了顿,索什扬思虑片刻后,还是轻声问道:
罗齐姆拿起经过烹饪的蚁牛罐头肉嚼了嚼,似乎在思考,然后回答道:
“这还真超出我的想象力,但我寻思,怎么可能忘记呢?是你看着他们成为阿斯塔特的,是你带领他们一路走来的,跟原体有什么关系?”
认不认得出没什么关系
“阿斯塔特从基因层面就应该服从于原体,他们的思维天然就会亲近和忠诚于他们的基因之父,这是高于一切的,就像现在,谁还记得当初那二十个军团的军团长?”
那绝不可能
问题是
你肯定是在今天晚上?
完全—样那树那沼地
直等到他来为止
他说是星期六,我想
最终,也只能轻叹一声。
可是哪一个星期六?还有,今天是不是星期六?今天难道不可能是星期天!或者星期—?或者星期五?
“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地方,他们来到一个地方,等一个人,为什么要等他,连他们自己也搞不清楚,在等待中,他们没事找事,没话找话,吵架,上吊,啃胡萝卜.你不觉得这和人生很像吗?最终走向何处谁也不知道,就像永远等不到一个自己要等的人,但却把那个人视作理想,人生信念,愿景,好像等到它一切就都解决了?可很少有人想过,等待过程中的胡扯,吹牛,瞎闹,或许才是人生真正值得去欣赏的地方呢?”
要是他昨天来了,没在这儿找到咱们,那么你可以肯定他今天决不会再来了
然后,后天再来
嗯?
照我看来,咱们昨天来过这儿
咱们怎么办呢?
索什扬摇晃着手里的酒杯,看着杯中荡漾的液体,抿着嘴唇沉默片刻,然后缓声道:
咱们明天再来
怎么只(本章未完,请翻页)